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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现在廉租房能买卖吗?

那现在廉租房能买卖吗?

一、那现在廉租房能买卖吗?

那现在廉租房能买卖吗?

廉租房不可以买卖不可以购买,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

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

第五条 廉租住屋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屋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屋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屋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屋。

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屋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屋困难家庭提供住屋,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实施廉租住屋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屋困难家庭承租住屋的能力。廉租住屋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屋实物配租的房源。

二、廉租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

第八条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屋困难家庭现住屋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

实物配租的住屋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实物配租住屋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屋中住屋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屋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屋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屋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屋: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屋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屋租金的。

第二十六条 城市低收入住屋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屋的,建设(住屋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城市低收入住屋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屋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城市低收入住屋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屋困难标准等以及住屋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九条 城市低收入住屋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屋保障的,建设(住屋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综上所述,廉租房是我国一种保障性房屋,是为了解决住屋困难居民提供保障,且剩下廉租房必须满足一定条件,而且申请成功之后也是有居住期限的。

标签: 廉租房 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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