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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公租房会被收回吗

按照规定公租房会被收回吗

一、按照规定公租房会被收回吗?

按照规定公租房会被收回吗

公租房会被收回的。《公共租赁住屋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屋: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屋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屋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屋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屋,承租人确无其他住屋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屋的,公共租赁住屋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屋。

二、公租房的特点

第一,保障性。住屋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屋,是完善住屋供应体系,培育住屋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屋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屋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屋、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屋。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屋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屋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屋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屋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屋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屋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屋发展以政策支持。

第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屋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屋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屋,而公共租赁住屋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屋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屋与个人出租住屋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屋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屋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屋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任何属于国家集体的财产在必要的情况下都有可能会被收回的,而且,公租房对很多人来说起到的只是一种过渡性的作用,在租用公租房期间也有可能凭借自己的努力购买到了一套大产权性质的房子,这种情况下不可能还让当事人继续占用公租房的。

标签: 租房 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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