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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租金一般只是公租房租金的几倍?

廉租房租金一般只是公租房租金的几倍?

廉租房租金一般只是公租房租金的几倍?

一、廉租房租金一般只是公租房租金的几倍?

1、廉租房租金可能与公租房租金是一样的

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屋和廉租住屋并轨运行的通知》

第一条各地廉租住屋(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下同)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屋年度建设计划。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住屋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屋管理。

2、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屋市场租金水平等的因素确定公租房、廉租房的租金

《关于公共租赁住屋和廉租住屋并轨运行的通知》

第三条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屋市场租金水平、建设与运营成本、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屋的租金定价机制,动态调整租金。

公共租赁住屋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屋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屋,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屋,各地可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屋保障对象予以适当补贴。

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租金减免或补贴额度,直至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公共租赁住屋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屋或者住屋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想要租赁公租房的申请人,在提出租赁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公共租赁住屋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屋,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对于获得租赁公租房、廉租房资格的公民个人、或者是家庭,在租赁期间一般都是需要缴纳租金的,至于具体徐太宇交多少租金,则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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