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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在我们国家对于一些低收入人群,国家是有住屋保障政策的,比如说公租房和廉租房就是国家的一种政策性的房产,是对一些低收入人群的补贴,也是政府的一种福利政策,那么对于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规定呢?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公共租赁住屋,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供应对象,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屋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政策性住屋。其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共租赁住屋依照建设方式可分两大类,第一类是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屋;第二类是政府通过土地、税费、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经营的公共租赁住屋。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第2张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承租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屋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表);

(3)、无自有产权住屋;

(3)、现无租住廉租住屋、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屋;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屋;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屋;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第3张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

2、申请承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屋的人员,应如实向用工单位申报收入、资产净值和居住情况,无用工单位的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如实申报。    具体流程为: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  

公共租赁住屋的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程序按照我市廉租住屋保障制度和经济适用住屋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执行,即: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复核→批准和公告→轮候。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屋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公租房是国家的一种政策性房产,想要申请公租房的话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而且并不是说只要你是低收入人群就可以申请公租房,还要满足一些其他的条件,每个城市有不同的公租房申请政策,可以去当地的政府网站去查询申请的条件。关于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本站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张家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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