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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书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书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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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字第××号

兹证明出让方(或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2.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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