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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程序公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判断程序公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判断程序公证的基本原则有:
(1)独立性原则;
(2)回避性原则;
(3)公开性原则。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判断程序公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标签: 诉讼仲裁 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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