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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卖给别人以后遇征地拆迁的补偿归谁

宅基地卖给别人以后遇征地拆迁的补偿归谁

宅基地卖给别人以后遇征地拆迁的补偿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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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中的房屋买卖以及农村的宅基地买卖也越演越烈,那么如果遇到征地拆迁问题,我们不免会遇到一些纠纷,比如说在农村的宅基地买卖中,宅基地卖给别人以后遇征地拆迁的补偿归谁?接下来本站的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一下相关的问题。

一、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用于建设自住屋屋的土地。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二、宅基地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屋的。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

三、宅基地继承问题

宅基地继承问题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四、宅基地卖给别人以后遇征地拆迁的补偿归谁

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房产在本村村民中可以买卖,一旦房产过户,买卖合同有效,拆迁时,补偿属于房产所有人的了。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屋(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屋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以上就是本站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宅基地卖给别人以后遇征地拆迁的补偿归谁问题的具体内容,只有房产在本村村民手中时,宅基地才可以进行买卖,一旦买卖合同签署有效,房产过户完场,再遇到征地拆迁情况,所有的补偿款应该属于此时房产的所有人,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本站聊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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