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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人受让抗辩权

什么是债权人受让抗辩权

什么是债权人受让抗辩权
律师解析:债权人受让抗辩权应当指债权人将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可以对受让人享有抗辩权,也就是债权人将债务人对自己的抗辩也转让给受让人了。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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