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

双务合同的债务债权人

双务合同的债务债权人

双务合同的债务债权人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双务合同抗辩权


双务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为了双方当事人义务的对价给付义务,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得以对抗另一方的履行请求权,起到暂时拒绝履行己方义务的作用。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quan/zhaiwuzhaiquan/3nrj5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