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

民间借贷不安抗辩权

民间借贷不安抗辩权

民间借贷不安抗辩权

众所周知一份合同是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一起签订并且约定共同按照合同上所规定的条款进行合同履行的,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方无力履行合同只能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减少损失的情况,那么对于民间借贷行为也可以这么做吗?本站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不安抗辩权民间借贷中有哪些权利?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条规定的就是不安抗辩权。
以上就是不安抗辩权民间借贷的回答望采纳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quan/minjianjiedai/394lw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