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

公司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的适用是怎样的

公司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的适用是怎样的

我们常常会在生活中看到不同的公司和企业,每个公司和企业都有属于自己的债权债务关系,有时候双方当事人也会因为这样的问题产生纠纷,下面大家就跟本站小编一起来看看公司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的适用是怎样的吧。

公司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的适用是怎样的

一、公司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的适用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有几种类型?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主要分为三种:

一是股东未出资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公司债权人可以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的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如果因股东的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而使公司未能成立时,则该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是股东抽逃出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公司债权人可以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责任。同时,对于为股东抽逃出资提供协助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债权人可一并起诉上述人员,要求其与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公司人格不再独立,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包括关联交易等行为,此时,公司独立的人格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债权人可以该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本站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吧。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quan/gongsizhaiwu/z097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