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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违约后果是什么?

借款合同违约后果是什么?

一、借款合同违约后果是什么?

借款合同违约后果是什么?

借贷合同违约,放贷人有权强制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违约金一般如何约定能得到法律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借款合同属于合同中一类合同类型,法律上是允许约定违约责任的。

另外《民法典》规定,“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身就是一种违约条款,逾期利息即是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款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还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我国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定,体现了违约金数额和实际损失相匹配的理念,同时从第三款可以看出违约金还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质,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惩罚性的违约金。

因此当事人就逾期还款约定违约金,作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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