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偷越國境罪中的結夥犯罪怎麼認定

偷越國境罪中的結夥犯罪怎麼認定

一、偷越國境罪中的結夥犯罪怎麼認定?

偷越國境罪中的結夥犯罪怎麼認定

偷越國境罪中的結夥犯罪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臨時糾合在一起的合夥性犯罪。結夥犯罪的,對從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三百二十二條【偷越國(邊)境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偷越國境罪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在境外實施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的;

(二)偷越國(邊)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結夥偷越國(邊)境的;

(三)拉攏、引誘他人一起偷越國(邊)境的;

(四)勾結境外組織、人員偷越國(邊)境的;

(五)因偷越國(邊)境被行政處罰後一年內又偷越國(邊)境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偷越國境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一)沒有出入境證件出入國(邊)境或者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使用偽造、變造、無效的出入境證件出入國(邊)境的;

(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證件出入國(邊)境的;

(四)使用以虛假的出入境事由、隱瞞真實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證件等方式騙取的出入境證件出入國(邊)境的;

(五)採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國(邊)境的。

綜上所述,結夥犯罪還是很好認定的,根據規定,如果三人以上結夥偷越國境,在這類案件中,其實沒有主犯或從犯之分,因為犯罪嫌疑人都具有偷越國境的行為。但是,對於偷越國境罪的量刑標準,如果沒有犯罪情節就能大概瞭解量刑幅度。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shi/xingshichufa/ynnd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