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法院怎麼認定保險詐騙罪?

法院怎麼認定保險詐騙罪?

1、客體要件

法院怎麼認定保險詐騙罪?

保險詐騙罪的侵犯客體是國家的保險制度和保險人的財產所有權。

2、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保險法規,採取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騙取較大數額保險金的行為。保險金是指按照保險法規,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待發生合同約定內的事故後獲得的一定賠償。

保險詐騙的行為方式有以下五種:

(1)財產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律取保險金的;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保險合同約定保險人只對因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原因引起的保險事故承擔賠償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隱瞞發生保險事故的真實原因或者將非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原因謊稱為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原因以便騙取保險金;對確已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的。則故意誇大損失的程度以便騙取額外的保險金。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具體指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可以是被保險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險事故的鑑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4、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具有非法佔有保險金之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保險詐騙其實也是詐騙行為的一種,但是保險詐騙的主體極其特殊,只有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才可以構成保險詐騙罪,其他教唆、幫助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實施保險詐騙行為的人,只能構成保險詐騙罪的共犯,而不能作為實行犯處理。

標籤: 詐騙罪 法院 認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shi/xingshichufa/e7996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