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認定《關於辦理非法利用資訊網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為他人實施犯罪提供技術支援或者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一)經監管部門告知...
- 17079
- 傳授犯罪方法罪的認定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應把傳授犯罪方法罪與那些沒有犯罪意圖的落後言行、工作中的過錯等加以區別。例如,講低階庸俗的故事,散佈不健康的語言與表演動作,寫作或出版低階的作品,屬於落後言行;在正常宣傳工作中不慎擴散了一些犯罪方法,屬於工作中的缺點錯誤...
- 23217
- 持有偽造的發票罪的認定在查處出售非法制造發票、逃稅等涉票違法行為時,經常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上、住所或者交通工具上查獲大量的假髮票,這也屬於持有偽造發票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查明被告人持有這些偽造發票的目的。如果能夠查明嫌疑人持有這些假髮票的目的,就可以按照...
- 28668
- 過失爆炸罪的認定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的行為。現實生活中,過失爆炸行為的具體表現...
- 3784
- 故意傷害罪的認定(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1、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限,重點應把握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故意傷害,是指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表現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一種是對人體器官機能的損害。而一般的毆打行為,...
- 23729
- 放火罪的認定放火罪與一般放火行為一般放火行為,是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為。放火罪與一般放火行為,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輕微的危害結果。因此,它們的根本區別,不在於是否造成輕微的危害結果,而在於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後者不危害公共安全。從理論上說,界...
- 25753
- 爆炸罪的認定(一)爆炸罪既遂與未遂的界限劃分兩者界限應以是否符合法定構成要件為標準。根據本條的規定,只要行為人實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就具備爆炸罪全部構成要件,即為既遂。如果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應按《刑法》第115條作為爆炸罪...
- 8627
- 串通投標罪的認定(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串通投標罪與串通投標違法行為的界限,關鍵在於該行為的情節嚴重與否,情節嚴重者構成犯罪,否則不以犯罪論,對於何為情節嚴重,應當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釋。在認定情節嚴重與否時,應當考慮犯罪手段是否惡劣、是否屢教不改、行為的結果及社會...
- 19087
- 傳播淫穢物品罪的認定(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第一,嚴格認定淫穢物品的範圍。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第二,嚴格掌握傳播的概念。對於個人收藏或者在親友間傳播的,應予以批評教育並收繳其淫穢...
- 20970
- 綁架罪的認定(一)本罪與拐賣婦女、兒童罪的界限拐賣婦女、兒童罪與綁架罪均有綁架的行為,在形式上有許多相似之處,兩者區別之關鍵在於犯罪目的不同,拐賣婦女、兒童罪以出賣為目的,而綁架罪以勒索財物、以他人作人質等為目的。(二)本罪與敲詐勒索罪的界限以威脅方法實施綁架罪...
- 5690
- 暴力取證罪的認定本罪與刑訊逼供罪的界限(1)目的不同。暴力取證罪行為人的目的是為了逼取證人證言,刑訊逼供罪行為人是為了逼取口供。(2)犯罪物件不同。暴力取證罪的物件限於刑事案件的證人,刑訊逼供罪的物件則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3)行為人方式有差異。刑訊逼供既可以...
- 17553
- 爆炸罪的認定(一)爆炸罪既遂與未遂的界限劃分兩者界限應以是否符合法定構成要件為標準。根據本條的規定,只要行為人實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就具備爆炸罪全部構成要件,即為既遂。如果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應按《刑法》第115條作為爆炸罪...
- 30612
- 暴力取證罪的認定本罪與刑訊逼供罪的界限(1)目的不同。暴力取證罪行為人的目的是為了逼取證人證言,刑訊逼供罪行為人是為了逼取口供。(2)犯罪物件不同。暴力取證罪的物件限於刑事案件的證人,刑訊逼供罪的物件則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3)行為人方式有差異。刑訊逼供既可以...
- 23968
-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如何管轄1、根據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但在司法實踐中,有的地方勞動仲裁委只受理本埠在本勞動仲裁管轄範圍內註冊的用人單位的勞動糾紛和外埠在本勞動仲裁管轄範圍內履行勞動合同的勞動糾紛。2、...
- 8741
- 房屋拆遷怎麼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立法精神,對被徵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
- 21162
- 綁架罪的認定(一)本罪與拐賣婦女、兒童罪的界限拐賣婦女、兒童罪與綁架罪均有綁架的行為,在形式上有許多相似之處,兩者區別之關鍵在於犯罪目的不同,拐賣婦女、兒童罪以出賣為目的,而綁架罪以勒索財物、以他人作人質等為目的。(二)本罪與敲詐勒索罪的界限以威脅方法實施綁架罪...
- 24915
- 幫助恐怖活動罪的認定資助恐怖活動罪應滿足兩個條件:一、所提供的資金、物資和其他幫的物件必須是實施恐怖活動的組織或者是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否則不構成本罪;二、有自願無償提供資金、物資、其他幫助和為其提供籌集資金、物資的客觀行為。構成資助恐怖活動罪的行為人是...
- 4135
- 放火罪的認定放火罪與一般放火行為一般放火行為,是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為。放火罪與一般放火行為,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輕微的危害結果。因此,它們的根本區別,不在於是否造成輕微的危害結果,而在於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後者不危害公共安全。從理論上說,界...
- 19526
- 暴力取證罪的認定本罪與刑訊逼供罪的界限(1)目的不同。暴力取證罪行為人的目的是為了逼取證人證言,刑訊逼供罪行為人是為了逼取口供。(2)犯罪物件不同。暴力取證罪的物件限於刑事案件的證人,刑訊逼供罪的物件則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3)行為人方式有差異。刑訊逼供既可以...
- 29418
- 故意傷害罪的認定(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1、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限,重點應把握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故意傷害,是指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表現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一種是對人體器官機能的損害。而一般的毆打行為,...
- 7861
- 故意傷害罪的認定(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1、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限,重點應把握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故意傷害,是指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表現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一種是對人體器官機能的損害。而一般的毆打行為,...
- 9166
- 誹謗罪的認定1.本罪與治安違法行為、民事侵權行為的界限(1)誹謗罪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也...
- 7155
- 傳授犯罪方法罪的認定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應把傳授犯罪方法罪與那些沒有犯罪意圖的落後言行、工作中的過錯等加以區別。例如,講低階庸俗的故事,散佈不健康的語言與表演動作,寫作或出版低階的作品,屬於落後言行;在正常宣傳工作中不慎擴散了一些犯罪方法,屬於工作中的缺點錯誤...
- 18771
- 誹謗罪的認定對於認定誹謗罪,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進行分析: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物件是自然人。二、客觀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 21524
- 過失爆炸罪的認定(一)過失爆炸罪與爆炸罪的界限過失爆炸罪與爆炸罪都是以爆炸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二者的區別在於:(1)主觀方面不同。過失爆炸罪是出於過失,而爆炸罪是由故意構成。(2)客觀方面不同。過失爆炸行為只有造成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
- 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