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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恐嚇誹謗罪怎麼懲處

辱罵恐嚇誹謗罪怎麼懲處

一、辱罵恐嚇誹謗罪怎麼懲處?

辱罵恐嚇誹謗罪怎麼懲處

侮辱、恐嚇、誹謗罪,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相關情形如下:

1、寫恐嚇信或其他方式威脅他人人身安全;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4、威脅、侮辱、毆打或者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

5、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6、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

二、誹謗罪的客觀表現是什麼?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

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物件,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個人的名譽任何人是不能隨意的誹謗踐踏,一旦誹謗上升到犯罪的程度,那麼行為人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每個人在處理事情時,要理智合法的處理,不要通過不實的言論對他人的名譽進行誹謗,給他人帶來傷害的同時自己也要被處罰。

標籤: 誹謗罪 恐嚇 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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