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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怎麼審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企業怎麼審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企業審查的合同形式,如果符合下列四種形式,是合法的:
1、採用了書面形式,具體有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形式。
2、採用了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能視為書面形式的形式。
3、口頭形式。
4、其他合法的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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