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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勞動者需要支付違約金

什麼情況下勞動者需要支付違約金

現在大家可能很多時候遇到的都是關於單位對於開除員工,而勞動者一直都是處於受害的位置,但是其實有一部分情況下勞動者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有一部分人還不是很瞭解,

什麼情況下勞動者需要支付違約金

那什麼情況下勞動者需要支付違約金呢?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競業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只有以下兩種情形,用人單位可以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設定違約金。而用人單位設定服務期的情形只限於一種情形,即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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