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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續簽仍在職可以申請賠償嗎

合同到期不續簽仍在職可以申請賠償嗎

一、合同到期不續簽仍在職可以申請賠償嗎

合同到期不續簽仍在職可以申請賠償嗎

可以申請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合同,但勞動者在職的,那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不續簽合同,而且不解除勞動合同,那麼要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如果是合法裁員,那麼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用人單位賠付勞動者違約金的情況有哪些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三、法律上合同到期的情形是什麼

合同到期一般會出現兩種情形,分別是:合同解除和合同續訂。

(一)合同解除。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因為合同目的已經達成或者合同當事人認為合同期間的合作並不是滿意等原因,選擇解除合同,使得合同終止。當然,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權利義務也隨之終止。

(二)合同續訂。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基於前期的合作交流,雙方協議選擇續訂合同。這種續訂較為常見的是在勞動合同之中,用人單位對於合同期間員工的表現較為滿意而選擇繼續簽訂勞動合同。此外在租賃合同,特別是在房屋租賃合同之中,合同續訂也比較常見。

最後,用人單位在確定僱傭勞動者之後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的作用是保障僱傭關係的公平,而且勞動合同的簽訂可以保障勞動者和僱傭單位雙方的利益。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都有權利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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