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合同事務 >合同訂立 >

縣級以下區域是否可訂立行業性集體合同

縣級以下區域是否可訂立行業性集體合同

行業性集體合同,是指由行業工會或行業性工會聯合會與相應的企業組織或所屬企業;
就企業勞動標準、勞動條件及其他與勞動關係相關的問題,進行平等協商,簽訂的具有行業性質的集體合同或集體協議。
在縣級以下區域內,建築業、採礦業、餐飲服務業等行業可以由工會與企業方面代表訂立行業性集體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在縣級以下區域內,建築業、採礦業、餐飲服務業等行業可以由工會與企業方面代表訂立行業性集體合同,或者訂立區域性集體合同。

縣級以下區域是否可訂立行業性集體合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shiwu/hetongdingli/561e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