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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抵押合同條款需要具備什麼

民間借貸抵押合同條款需要具備什麼

一、民間借貸抵押合同條款需要具備什麼

民間借貸抵押合同條款需要具備什麼

抵押貸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一)借款人、貸款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合同簽訂日期、地點、合同生效日期;

(二)貸款的用途;

(三)貸款的幣種、金額、期限和利率;

(四)貸款的支付及償還本息的時間、方法;

(五)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規格、處所、使用權屬及使用期限;

(六)抵押財產現值;

二、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年息36%內受國家法律保護,超過36%無效。

三、民間借貸注意點

民間借貸作為一種資源豐富、操作簡捷靈便的融資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矛盾,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但是顯而易見,民間借貸的隨意性、風險性容易造成諸多社會問題。向私人借錢,大多是在半公開甚至祕密進行的資金交易,借貸雙方僅靠所謂的信譽維持,借貸手續不完備,缺乏擔保抵押,無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況變化,極易引發糾紛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來,民間借貸也必須規範運作,逐步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為了避免借貸雙方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保護債權人的經濟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借貸要合法,合法的借貸關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於詐騙、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仍予以出借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僅得不到債權,還會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詐、挾迫等手段使對方違心借貸的,則屬於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有責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訂立協議,現實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對方是親朋好友,礙於情面或出於信任,借貸時沒有出具書面字據。這樣,一旦借款人否認,出借人就很難保障債權。即使訴至法院,也會因無法舉證而陷入敗訴的結局。因此,出借人必須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借貸協議,載明借貸雙方的姓名、借款種類、幣種、數額、時間、期限、用途、利率、還款方式、保證人和違約責任等條款,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妥善儲存。

民間借貸在我國是一種比較常見的借貸方式,一般來說只要雙方協商規定就能借貸。但是不管是誰來借貸,都是需要對借貸的條例以及注意事項有所瞭解,這樣是為了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權利以及利益不會受到任何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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