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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失業保險可以補繳嗎

我國的失業保險可以補繳嗎

失業保險是針對已經交納一年以上失業險的勞動者,這是對失業勞動者的一種救濟制度。但現實中很多時候會因為各種原因而導致失業保險沒有按時交納,這個時候勞動者還能補繳失業保險的費用嗎?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這方面的知識,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我國的失業保險可以補繳嗎

一、失業保險可以補繳嗎?

失業保險可以補繳,但是必須是由單位進行補繳,個人不能補。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專案之一。

二、領取失業保險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我國的失業保險是允許補繳的,但是補繳的主體只能是單位而不能由勞動者個人進行補繳。希望大家在工作中都能按時交納各項費用,以免在發生事故的時候不能享受相應的保險待遇。更多關於失業保險方面的知識,歡迎您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標籤: 失業 補繳 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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