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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什麼?

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什麼?

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什麼?

職工如果因工發生人身損害,那麼就會算入工傷範圍,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這樣也能保證家庭的基本生活。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享受的賠償專案和標準。那麼工傷待遇標準具體有什麼內容呢?本站小編在下文給出瞭解答。

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專案有:

一、伙食補助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注: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金標準。

二、交通食宿費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三、康復治療費

1、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2、備註: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四、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式,依地方規定。

六、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七、其他情況的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由此可見,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具體有六大類,還有一類是其他情況。因為我國幅員遼闊,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生活水平不同,有的地方差別很大。所以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沒有一個統一的國家標準,是按照各個地區具體情況來的。總的來說,是可以保證其家庭的基本生活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深圳律師。

標籤: 待遇 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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