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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實用19篇)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實用19篇)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1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實用19篇)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戊五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現就合夥投資經營個體工商戶的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為共同發展經濟效益,利用各位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現五位合夥人共同出資、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共同經營以乙方為業主的個體工商戶。

第二條 個體工商戶名稱、經營場所及經營範圍

1、個體工商戶名稱: 業主姓名:

2、經營場所位於:

3、經營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滿後,各方進行清算並分配利潤後,終止本協議。若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繼續經營的,本協議繼續履行或另行簽訂協議。

第四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出資期限

1、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總出資額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60萬元,佔總出資額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總出資額 %;丁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總出資額______%;戊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總出資額______%。

2、各合夥人的以貨幣出資的,應當於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甲方收到出資款後,向出資人出具代收款收據,其他合夥人對甲方保管、使用出資款享有監督和核查權。以實物出資的,由甲方負責進行登記造冊,並與出資人簽署實物交付證明。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陸佰萬元整(¥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款為共有財產,任何人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私自佔有。

4、鑑於經濟原因,乙方先期出資______元,剩餘______元由其餘四方按出資比例替乙方墊付,即甲方墊資______元、丙墊資______元、丁方墊資______元、戊方墊資______元。若乙方以第一年按本協議所分得的投資紅利還清50萬墊資款的,則四方墊資人放棄利息;否則自第二年起,乙方應當按實際欠款額月息______%向墊資人支付利息。

第五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每月工資為______元;乙方每月工資為______元;丙方每月工資為______元;丁方每月工資為______元;戊方每月工資為______元;其他員工的工資標準由各方協商後確定。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純利潤按會計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進行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各項成本後的利潤為純利潤,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合夥經營過程中發生債務的,應優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的,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個體工商戶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個體工商戶經營的其他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投資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私自收受商業回扣超過____________元;

③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個體工商戶造成超過____________元及以上經濟損失的;

④執行合夥事務時其他嚴重損害合夥協議有不正當行為的;

⑤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合夥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每位合夥人均應按照出資比例承擔裝置(含機器裝置及其他設施)的折舊費,裝置的折舊標準如下:裝置折舊第一年按原價的百分之三十折舊,第二年按第一年折舊後時值百分之十折舊,第三年按第二年折舊後時值百分之十,以後每年均按此標準進行折舊。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本協議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全體合夥人一致決定授權甲方為合夥事務(即個體工商戶)的實際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甲方負責合夥事務的全面日常經營管理,領導各方開展生產經營工作,在各方就經營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具有最終決策權;

(2)分管合夥事務的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業主人名章、財務章等印章及營業執照,由甲方或其指派的專人進行保管;

(3)分管合夥事務的財務工作,按國家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對銀行賬戶、財務收支及稅收等管理工作;

(4)授權的其他工作。

2、乙方負責分管合夥事務的原材料採購、銷售工作。

3、丙方負責分管合夥事務的____________工作。

4、丁方負責分管合夥事務的____________工作。

5、戊方負責分管合夥事務的____________工作。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乙方及其他各方未經合夥人一職同意,禁止以自己或個體工商戶的名義私自對外簽訂任何經濟合同、協議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等有損合夥人權益的行為。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個體工商戶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其他合夥人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乙方除外),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經營原合夥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乙方已不具備經營資格;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個體工商戶登出前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清算人,對合夥事務進行清算,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清償後如有虧損,則有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清償。

第十二條 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 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私自收受商業回扣金額500元以下(含)的,處以1000倍罰款;回扣金額超過500元的,給予除名退夥。

3、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而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每位合夥人應當遵紀守法,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侵佔、挪用合夥財產,否則,其他合夥人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個體工商戶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

2、鑑於乙方作為個體工商戶的業主,乙方的財產共有人 (簽名)同意乙方簽署、履行本協議,並承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不會損害各合夥人的合法權益。

3、本協議自五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出資人協議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

現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就合夥經營酒店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字號、主要經營地

1.1合夥字號:___________ 。

1.2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 市 路 號。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2.1經營專案:___________

2.2範圍包括:___________ (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範圍為準)

第三條 合夥的組織形式

3.1酒店的組織形式是個體工商戶,以 方名義註冊酒店,甲乙丙三方對酒店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條 合夥期限

4.1合夥期限為 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5.1 甲乙丙三方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為: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_出資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出資比例為 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出資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出資比例為 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出資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出資比例為 _____%。

5.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交齊。各合夥人的出資存入合夥人共同設立的專用賬戶,除經合夥人同意的日常經營開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則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

5.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2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6.1合夥的利潤由合夥人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若是出現虧損,各合夥人應及時出資補虧。

6.2合夥存續期間。如遇裝修、大型拓展活動或增加經營專案、新增設施時,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用於擴大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6.3合夥人每 (年/月)結算一次,於每 ______月 ______日分配上(年月)經營利潤,經營利潤是扣除當月已結算的所有開支(包括彌補上月虧損)外的營業結餘,由三方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每 (年/月)最後一日由各合夥人對本年/月的經營情況進行財務結算及庫存檔點,結算及盤點結果需全體合夥人簽字確認。

6.4債務承擔:___________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7.1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如火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7.2 退夥

合夥期間,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可退夥,退夥需提前30日告知其他合夥人。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酒店造成重大損失;

挪用、侵佔合夥財產的;

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其他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定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時現有共有資產總值*出資比例)。退夥人對給合夥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貨人在合夥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7.3 出資轉讓

不得隨意轉讓,若轉讓,必須經另外兩個合夥人的同意。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8.1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事務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以合夥專案資產支付合夥債務;

8.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____

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8.3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業務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4對於合夥事務,由分管的合夥人提出建議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執行,無法達成一直意見的,根據出資比例表決後按過半數意見執行;應該合夥人事務給合夥人事務造成損失的,表決時同意該意見的合夥人應當予以賠償。

8.5一方對另一方負責管理的工作有監督、建議權,合夥經營及財務情況對全體合夥人公開並可隨時查詢。

第九條 禁止行為

9.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9.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9.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的繼續

10.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合夥字號繼續經營原合夥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10.2在合夥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終止和清算

11.1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專案長期虧損且無法盈利;

合夥期限屆滿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被依法撤銷

11.2 合夥的清算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清算日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委託的合夥人擔任,也可以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進行,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夥人可自行清算。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債務;最後再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清算後有剩餘,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出資比例分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按其出資額的 _____%賠償其他合夥人損失;如果逾期30日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12.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出資份額或中途撤資的,按其出資額的 _____%向其他合夥人賠償損失。

因撤資給合夥造成的損失大於前款約定的,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2.3合夥人私自以合夥財產對外提供擔保的,其行為無效,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又給對外擔保的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2.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損失,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13.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經營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14.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經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14.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4.3本協議一式3份,合夥人各執1份。

14.4本協議子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14.5由於本次合夥專案經營性質屬 方設立的個體工商戶。但並不影響本合夥協議的內容,甲、乙、丙三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均已對協議內容進行認真閱讀並理解,協議內容均屬三方真實且準確的意思表示。本協議簽訂前,若甲乙丙三方已完成出資且合夥專案已進行經營的,甲乙丙三方需對現有資產進行盤點,並製作盤點清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簽訂確認,該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體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

甲方(簽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簽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丙方(簽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3

甲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 甲乙雙方於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共同經營的商鋪名稱:_______________,店鋪地址: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未簽訂書面的合夥協議,營業執照的工商登記在甲方名下,甲乙雙方確認營業執照的工商登記不變更。

二、 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年____月___日為甲方退出共同經營之日,本店鋪繼續由乙方獨自經營。

三、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再參與分配本店鋪經營的收益,作為補償,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支付方式為轉賬支付。

開戶人: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四、 甲乙雙方確認,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本店鋪不存在任何在經營期間的債務和抵押,或相關債務已經如數清還。

五、 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再承擔本店鋪在乙方獨自經營期間的與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法律責任。

六、 關於本店鋪的房租,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是由甲方簽訂的租房合同,本店鋪租期屆滿之日,若乙方想要續展租房合同,則甲方應當配合一方,以甲方的名義續展租房合同,續展房屋的租金由乙方承擔。

七、 乙方承諾在與第三方產生法律關係之前,要對第三人詳盡本協議中甲方免責的事由,一切法律責任和後果都由乙方獨自承擔。

八、 甲乙雙方承諾對雙方共同經營及退出經營的相關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九、 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退夥補償,應從應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 倍以應付金額為基數計算利息至付清付清之日止。

十、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有爭議時應當先以協商為主,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甲方的經常居住地住所提起訴訟。

十一、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成立,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4

一、在華律平臺個體戶股東合作協議書代寫多少錢
在華律平臺,該服務優惠價格499元起/份。
其他平臺代寫價格:2000-10000元起/份,並且存在獲取週期較長的問題。
二、華律服務優勢
1、專業分工,快速響應;2、針對性解答,便捷高效;3、專業律師製作,可靠有保障;4、服務3天內,可享受不限次數追問。
三、有效合同的法律約束力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當事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
(2)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受國家強制力保障;
(4)在一定情況下可以約束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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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合同合法。律師代寫合同,能確保合同內容合法,不會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內容,避免發生糾紛時,合同被法院撤銷或裁定無效。
三、簽訂合同的必要性
我們能夠通過合同來約束當時是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當事人一方不按照合同義務辦事情時我們可以通過合同證明其有義務,要去其履行義務,如果不履行義務則可以訴訟等方式要求對方違約賠償。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6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分配: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_________________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__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_________________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__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7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勞動合同的,要賠償: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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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地方稅務局:

一、我企業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___

納稅人名稱:_____________(根據營業執照上填寫)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登記註冊型別: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稅務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稅務登記證發證時間:________________

二、登出原因: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因經營不善,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決定登出公司。

三、根據我企業的實際情況,我公司申請登出稅務登記。

全體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蓋公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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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二、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______幣____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_______%的股權以__________幣__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按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______次付清給甲方。

三、甲方宣告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四、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五、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______方承擔。

六、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檔案。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或其附屬、補充條款的約定均視為該方對另一方的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相應損失。

2、本合同的違約金為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的__________%,損失僅指一方的直接的、實際的損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違約一方違約責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_份,__________存檔__________份,交有關機關備案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讓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10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整(RMB____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_________________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資訊;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_________________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_________________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洩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資訊。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專案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檔案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檔案;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_________________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儲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專案,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_________________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__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出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1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_____%的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檔案;

3、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東承擔賠償責任謹連帶責任的,新股東按持股比例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約支付股權對價,導致股權轉讓不能實現或遲延變更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導致無法使新股東享受股東權益,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股權轉讓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局備案登記一份。

1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轉讓方: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12

出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 %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二、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幣 萬元。

現甲方將其佔公司 %的股權以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天內按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次付清給甲方。

三、甲方宣告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

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四、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五、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方承擔。

六、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

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檔案。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或其附屬、補充條款的約定均視為該方對另一方的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相應損失。

2、本合同的違約金為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的_____%,損失僅指一方的直接的、實際的損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違約一方違約責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

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存檔份,交有關機關備案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方:

年 月 日

受讓方:

年 月 日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13

合夥人甲:________(姓名),男(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姓名),男(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14

合夥協議怎麼寫
(1)合夥企業名稱(或字號)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夥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夥企業的經營以及設定的存續期限;
(4)合夥企業的設立日期;
(5)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6)合夥人的投資形式及其計價方法;
(7)合夥的退夥和入夥的規定;
(8)損益分配的原則和比率;
(9)付給合夥人貸款的利息;
(10)付給合夥人的工資;
(11)每個合夥人可以抽回的資本;
(12)合夥人死亡的處理以及繼承人權益的確定;
(13)合夥企業結賬日和利潤分配日;
(14)合夥企業終止以及合夥財產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的事項。
另外,合夥協議可以載明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合夥協議就是設立合夥組織必備的法律檔案,是明確合夥人各項權利和義務的基礎性法律檔案,同時也是設立合夥組織必須上報主管部門的必備法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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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15

合夥協議的條款有哪些
(一)當事人資訊:主要包括姓名(名稱),住所,聯絡方法等等
(二)標的:合同為何而立,標的就是關鍵。
(三)價款:為實現標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價款,包括付款方式、條件、定金等等。
(四)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點、方式等等。
(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免責等等內容都包括在此。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明確仲裁還是訴訟。如果選擇仲裁的,條款應符合仲裁法的規定。
(七)合同生效條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條件以及無效的免責等等。
(八)附件:記載本合同的附件種類、數量、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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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16

合作協議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1、標題:合作合同。
2、甲乙雙方身份資訊。
3、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4、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經營專案和範圍。
5、合作期限、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6.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事宜。
7.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8.禁止行為。
9.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0.違約責任。
11、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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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17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入股出資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的名稱,經營場所位 。

二、經營範圍:。

三、甲、乙雙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經營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 ___日。

五、出資方式及數額

1、甲方以___(公司營業執照和20臺電腦)___出資,摺合人民幣___元;

2、乙方以___(___20臺電腦___)___出資,摺合人民幣___元;(乙方給予甲方(壹萬伍仟元整)做為入股保證金。以保證在經營期限內不退股,待經營期限屆滿乙方退出股份時矛以返還。)

3、甲、乙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六、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公司一般在_________進行財務結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___(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七、退股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乙方不願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雙方發生難 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___

八、解散與清算公司股份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願繼續經營的;

2、甲,乙雙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雙方解散後,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5、經營終止後,甲,乙雙方的出資仍 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九、經營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雙方共同財產償還,雙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___份,自雙方簽名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簽定時間:______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18

合夥經營協議甲方:_____ _________ _____ 身份證號:住址:______乙 方:身份證號:住址:丙方:身份證號:住址:?丁方:身份證號:住址:以上四方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就四方合夥經營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字號與合夥經營範圍以上四方合夥經營甲方向南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的、字號為的個體工商戶,並以該字號為合夥字號開展合夥經營活動。合夥經營範圍為

第二條 合夥經營場所與合夥期限合夥經營場所為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第三條 合夥出資

(一) 甲 方以貨幣與勞務出資,其中貨幣出資為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甲方的貨幣出資與勞務出資共佔合夥出資的百分之四十。請自行確定最終比例。

(二) 乙方以貨幣與勞務出資,其中貨幣出資為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甲方的貨幣出資與勞務出資共佔合夥出資的百分之四十。請自行確定最終比例。

(三) 丙方以貨幣與勞務出資,其中貨幣出資為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甲方的貨幣出資與勞務出資共佔合夥出資的百分之四十。請自行確定最終比例。5、

(一) 丁方以貨幣與勞務出資,其中貨幣出資為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甲方的貨幣出資與勞務出資共佔合夥出資的百分之四十。請自行確定 最終比例。

(二) 以上四方的貨幣出資應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之前存入甲方設立的專用銀行賬戶/以個體工商戶字號設立的銀行賬戶視具體情況而定,二選一。。銀行賬戶資訊如下:戶名:開戶行:______ ______ 賬號:

(三) 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除全體合夥人同意支出的日常經營開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合夥及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 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一) 全體合夥人 每月的五日共同對上月的合夥經營情況進行財務結算及庫存檔點並共同簽字確認結算及盤點結果。經營利潤應為扣除上月已結算的所有開支(包括彌補上月虧損)之後的營業結餘。

(二) 如上月的合夥經營產生利潤的,全體合夥人應 確認 結算及盤點結果的當日依照本協議

第三條 第

(一) 款約定的出資比例分配經營利潤。如合夥經營出現虧損的,依照本協議

第三條 第

(一) 款約定的出資比例分擔虧損。

(三) 合夥存續期間,如遇裝修、大型拓展活動或增加經營專案、新增設施時,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用 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四) 對 合夥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應當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由全體合夥人按本協議

第三條 第

(一) 款約定的出資比例承擔。

(五) 若合夥在經營過程中連續個月虧損及/或合夥財產不足元,嚴重影響合夥的正常經營時,甲、乙、丙、丁四方應在出現該情形之日起七日內進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決定是否繼續經營。

1、 若四方均同意 繼續經營的,應按依照本條第

(一) 款約定的出資比例追加投資以維持合夥的正常經營。

2、 若四方均不同意繼續經營的,按照本協議

第九條 的約定終止合夥並進行清算。

3、 若一方不同意繼續經營的、另外三方願意繼續經營的,視為四方已根據本協議

第五條 第

(二) 款第1項的約定決定不同意繼續經營的一方退夥,退夥事宜則按照本協議

第五條 第

(二) 款第3項的約定進行處理。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入夥5、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新合夥人須接受除本協議本協議

第三條 第

(一) 款約定的出資比例之外的各項約定。

2、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 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 退夥

1、 合夥期間,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可退夥,退夥需提前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未履行出資義務;(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經濟損失超過萬元的;(3)挪用、侵佔合夥財產的;(4)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同、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的;(5)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其他行為。對合夥人的除名決定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3、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以貨幣形式退還退 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4、 若系甲方退夥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將本協議

第一條 約定的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變更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三) 合夥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中的出資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新的合夥人。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 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務進行 全面日常管理;

3、 清償合夥債務;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乙、丙、丁方的權利:

1、 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5、

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三)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 合夥事務,由分管的合夥人提出建議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執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根據出資比例表決後按過半數意見執行;因該合夥人事務給合夥造成損失的,表決時同意該意見的合夥人應當予以賠償。一方對另一方負責管理的工作有監督、建議權,合夥經營及財務情況對全體合夥人公開並可隨時查詢。

第七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同、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的繼續

(一)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合夥字號繼續經營原合夥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被依法撤銷。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委託的合夥人擔任,也可以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進行,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夥人可自行清算。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債務;最後再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算後如有剩餘,四方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 部分,按出資比例分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 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5、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按其出資額的日萬分之三賠償其他合夥人損失;如果逾期3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出資份額或中途撤資的,按其出資額的10%向其他合夥人支付違約金。因撤資給合夥造成的損失大 前款約定違約金的,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 合夥人私自以合夥財產對外提供擔保的,其行為無效 ,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由該對外擔保的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損失,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協商不成的,向合夥經營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新入夥協議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 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 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名後起生效。全體合夥人簽名:甲方:_____ _________ _____ (簽字並按手印)乙方:______ ______ _________ ______ ______ (簽字並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丁方:(簽字並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

個體戶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19

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5篇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1甲方:_身份證號碼:乙方:_身份證號碼:丙方:_身份證號碼: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經營專案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1.甲方_(姓名)以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元。乙方_(姓名)以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元。丙方_(姓名)以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元。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年_月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5._。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

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全體合夥人簽章處:簽約時間:_年_月_日簽約地點:_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2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甲方具有一家酒店,委託乙方進行經營管理,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和收益分配。

第二條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期限為年:自20_年8月1日起至20_年7月30日止。

第三條利潤分配1利潤分配比例:甲方60%乙方40%2利潤分配時間:按季度分配。正式開業後,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號前,將上個季度的利潤分配完畢。3利潤的計算方法:利潤=總收入總成本總成本=工資 水電費 燃料費 物料消耗 修理費 原料成本 稅金(總收入包含應收賬款)4.若形成負利潤乙方不參與分配,也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酒店的經營管理合作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甲方不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場所,負責協調經營場所使用過程中的對外關係協調。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管理,有權提出相關的經營建議。

3、合作期限內,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4、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所需的各類物資、裝置、流動資金手續辦理,確保酒店能正常經營。提供員工食宿。5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人員準備(招聘、培訓)所需的員工工資及發生的費用。6開業前酒店裝修期間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7.甲方負責客戶掛賬合同的審批權和應收款的回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1乙方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2乙方負責酒店人員的招聘培訓3乙方有對酒店人員錄用、辭退、崗位和工資調整的決定權4乙方有財務收支的簽字權。5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總數不超過30人6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平均工資不超過20_元

第七條財務、採購管理1採購管理:乙方負責採購管理,甲方負責監督和提供採購車輛。2財務管理:甲方委託一人負責財務和保管工作。3甲方人員服從乙方管理,工資由甲方負責發放。4.工資發放時間:甲方應確保每月10號前發放上個月的工資

第八條試用期1.時間:一個月。20_年8月1到20_年8月30日2.工資:乙方試用期派遣人數10-15人,派遣人員到達甲方現場前甲方預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人民幣叄萬元整,並報銷交通費。3.結果:若雙方滿意可按此合同繼續進行;若有一方不滿意可立即終止合同。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除應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第九條酒店的交接酒店裝修結束後、試營業前,甲乙雙方完成酒店的交接手續,並製作酒店裝置設施的清單。

第十條爭議解決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簽字):_法定代表人(簽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3甲方:_乙方:_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果品批發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甲、乙雙方同意,以果品批發專案為投資主,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三條事務執行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甲方(簽字):_乙方(簽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簽訂地點:_簽訂地點:_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4甲方:_乙方:_先生(或女士,下同)(以下簡稱“甲方”)與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一.甲、乙雙方在符合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單位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的多贏局面。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儲存守甲方與客戶的私人祕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私人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_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_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乙方:_年月日:_個體戶合夥經營合同書5為維護合夥店鋪、合夥人的合法權益,順利開展合夥事務,甲、乙、丙、丁四方經平等協商,就共同經營工作室事宜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目的共同經營工作室

第二條合夥店鋪基本情況名稱:工作室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型別:個體工商戶經營者:_經營場所:_路

1、2號門面經營範圍:。(依法須經批准的專案,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按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的經營期限計算。

第四條合夥人的出資金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

(一)甲方姓名_出資額(單位:萬元)出資比例30%乙方姓名_出資額(單位:萬元)出資比例20%丙方姓名_出資額(單位:萬元)出資比例30%丁方姓名_出資額(單位:萬元)出資比例20%

(二)在店鋪經營期間增資擴股前,各合夥人按上述比例出資。

(三)各合夥人以貨幣方式出資。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在店鋪清算之前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及挪用。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按上述出資比例對該合夥企業的現有價值以貨幣形式予以分割。

(四)本店鋪所有公共賬戶銀行卡均以甲方身份辦理,各合夥人對公共賬目銀行卡的卡、卡號、密碼等資訊有知情權。

(五)20_年8月底前,各合夥人應當做一次前期資金清算,清算店鋪開業前準備及前期運營工作中的資金使用情況(房租、裝修、前期採購及其他費用),清算完成後五日內各合夥人按照各自應承擔的繳付比例完成出資額繳付工作。

(六)店鋪利潤計算完畢留存店鋪流動資金(店鋪採購及日常開銷使用)後按出資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在店鋪實際經營過程中,流動資金數額無法滿足店鋪當時使用時,經各合夥人商議後,確定補充資金數額。各合夥人應於商議確定數額之日起五日內,按照各自承擔出資比例完成繳付工作。

(七)各合夥人應當於店鋪房租繳付截止日期的前兩日完成各自繳付工作。

第五條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方式合夥各方均有出資義務,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本店鋪應當於一日計算店鋪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於各合夥人回收出資成本,合夥店鋪的利潤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本店鋪的虧損及債務由各合夥人按各自出資比例分擔。店鋪如對外產生債務,優先使用合夥資產進行償還,如合夥資產不足以進行清償債務的,由各合夥人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六條合夥事務執行

(一)經各方平等協商,本店鋪所有證件均以甲方名義辦理,甲方及乙方代表店鋪對外執行合夥事務為執行合夥人,丙方及丁X不參與店鋪日常管理為非執行合夥人。

(二)經合夥協議約定及全體合夥人商議決定,甲方負責店鋪業務拓展和採購,每月派發基本工資元,乙方負責店鋪的汽車美容、修理等,每月派發基本工資元,丙方和丁X不參與店鋪的日常管理,不派發工資。

(三)甲方管理職責為:1.負責店鋪的日常管理,包括店鋪的整體運營過程監督,確保店鋪按照既定經營目標正常發展,有責任提高店鋪的經營效率及營業額度。對店鋪經營的異常情況,有義務向其他合夥人進行彙報、溝通。2.負責店鋪日常接待和業務拓展,甲方應管理好店鋪接待工作,做到服務熱情、周到。保持與商圈內顧客的良好互動;參與工商、食藥、城管、稅務、衛生防疫等政府職能部門的事物處理,並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保持與當地社會團體的良好互動關係。3.負責店鋪日常的貨物採購和產品銷售,做好進貨資料和票據的整理及儲存工作,所有金額與資金用途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任何採購條目都要明確採購名稱,採購單價,採購數量,採購商名稱,採購商地址,採購商聯絡方式,以便於進行進貨臺賬統計製作。4.協調解決顧客對店鋪服務的不滿和投訴。積極拓展業務,提高店鋪的營業額度,催收各類欠款。5.負責店鋪的賬目整理和總結,每月進行一次店鋪財務梳理總結及進出貨臺賬製作,每個自然月末,對本月店鋪財務進行全面統計梳理,製作財務報表,提供給合夥人會議進行核查。6.由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由甲方負責的其他事項。

(四)乙方管理職責為:1.配合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管理,包括店鋪的整體運營過程監督,確保店鋪按照既定經營目標正常發展,有責任提高店鋪的經營效率及營業額度。對店鋪經營的異常情況,有義務向其他合夥人進行彙報、溝通。2.負責店鋪日常經營的質量管控以及安全生產工作。3.負責店鋪財務基本監督,確保店鋪財務按規定執行,監督財務賬冊,確保收支情況明確清晰,防止出現走私帳等行為,如若發現相關情況要及時通知各合夥人,同時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處理方法由合夥人會議決定。4.由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由乙方負責的其他事項。

(五)除協議中約定的合夥人職責外,其餘所有合夥店鋪事項均由所有合夥人會議決定。

(六)每月召開一次合夥人會議,由執行合夥人(甲方和乙方)介紹上個月的店鋪經營情況,重大事項友好協商形成決議。

(七)財務制度:

1、店鋪日常經營所有往來票據需經執行合夥人(甲方和乙方)皆簽字方可入賬。

2、嚴禁私自收受錢款不入賬目,欠款出貨需經執行合夥人(甲方或乙方)一方簽字同意確認。賬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過期則由責任合夥人墊付。

3、經常採購商貨款於月底統一結賬,由執行合夥人(甲方和乙方)皆簽字確認採購名稱,採購單價和採購數量後統一支付。

(八)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召集全體合夥人召開緊急會議協商解決。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的由合夥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4.按時出席合夥人會議。

第八條增資、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合夥解散(字數限制略)

第九條合夥的繼續和清算(字數限制略)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店鋪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如合夥人以合夥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獲得了利益,則利益歸合夥所有。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各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店鋪相競爭的業務。若造成了損失,則按實際損失對店鋪以及其他合夥人進行賠償。

(六)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店鋪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店鋪的財產。合夥人在合夥店鋪清算前,不得轉移、分割、處分合夥店鋪的財產。合夥人在合夥店鋪清算前私自轉移、分割、處分合夥店鋪財產,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店鋪以及其他合夥人的損失進行賠償,合夥店鋪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

(七)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若造成了損失,則按實際損失對店鋪以及其他合夥人進行賠償。

(八)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店鋪利益的活動,若造成了損失,則按實際損失對其他合夥人進行賠償。

(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店鋪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損失對店鋪以及其他合夥人進行賠償。

(十)合夥人對本法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店鋪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損失對店鋪以及其他合夥人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其他

(一)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或按手印)並附身份證影印件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二)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各合夥人不得聘任直系及旁系親屬為店鋪服務人員,任意親屬和朋友對本合夥的事宜沒有決定權。任意親屬和朋友不得直接給其他合夥人提出本合夥的改進意見及建議。

第十二條合夥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市仲裁委申請仲裁。本協議附件各合夥人身份證地址可作為各合夥人的送達地址。送達主體按照上述送達地址進行送達,視為有效送達;採用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第十三條附件附件一:甲方、乙方、丙方、丁方身份證影印件甲方簽名:_乙方簽名:_聯絡方式:_聯絡方式:_簽約時間:_年_月_日簽約時間:_年_月_日簽約地點:_簽約地點:_丙方簽名:_丁方簽名:_聯絡方式:_聯絡方式:_簽約時間:_年_月_日簽約時間:_年_月_日簽約地點:_簽約地點: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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