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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最長能拖幾年案例是多少

離婚最長能拖幾年案例是多少

一、離婚最長能拖幾年案例是多少 

離婚最長能拖幾年案例是多少

這個問題沒有準確的時間限制,如果選擇訴訟的方式離婚,那麼以法院的判決為主。如果雙方選擇訴訟的方式離婚,那麼具體時間要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由法院決定審理方式。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另外,這裡提到的時間是案件審結時間,而不是一定判決雙方離婚的時間。法院具體能否判決雙方離婚,還要看起訴方的起訴理由是否充分。

雙方的感情徹底破裂,確實無法共同生活是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根據。

我國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可見“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確定準離與不準離的原則界限。

它有兩層含義:

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或沒有完全破裂,即使調解無效也不準離婚。

綜上所述,就是離婚最長能拖幾年案例的回答,我們可以從中知道,這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法院會對離婚案件進行調解,如果調節不成才會立案解決,時間也會隨著案件的難易程度的時間來改變,可以延長時間。如果後續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也歡迎向我們365律師諮詢。

標籤: 最長 案例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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