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贈與財產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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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越來越繁忙的都市生活,讓很多都市白領忙於工作而疏於個人婚姻問題的解決,在工作之餘又要戀愛,物質越來越成為情侶之間表達愛意的方法,於是很多女方在婚前會收到諸多的合計人民幣較多的禮物,那麼婚前贈與財產如何分割?下面由小編來告訴您。
一、婚前贈與財產如何分割
婚前贈與的房產一般按照上是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以外的財產認定為彩禮的,則有返還的可能,不認定為彩禮的,只能視為對對方的贈與。
婚前贈與婚前夫妻之間的贈與和一般的贈與之間並沒有什麼不同,只是在婚前的夫妻贈與中,可能包含著結婚的贈與條件,如,以結婚為條件。在現實生活中,婚前男女之間的贈與可能包含著希望結婚的目的。但是有時贈與方又未予以明示,因此,具體情況需具體分析。
二、以外的財產
(一)視為彩禮的婚前贈與財產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第1、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時,如果視為彩禮的,離婚時按照以上的處理方式進行分割。
(二)不視為彩禮的婚前贈與財產對於不能視為彩禮的贈與財產,由於男女雙方對婚前贈與是否附條件或義務沒有約定或不明,只能做兩種解釋:
1、沒有約定條件或義務;如果沒有約定條件,則離婚時,按法規定的處理:已經履行了的,不必返還,沒有履行的可不再履行。
2、該所付條件為必須結婚。如果贈與所付條件或義務為結婚,則離婚時,該條件已經成就,義務已經履行,即已經結過婚,故贈與已經履行了的,不必返還,沒有履行的,可不再履行。
三、婚前分割由於房產的特殊性,在我國對房產的歸屬一般按照上是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
婚前贈與的房產,如果沒有過戶的,則房子的產權沒有,屬於原產權人。離婚時屬於原產權人,不參與離婚財產的分割。如果已經過戶的,則屬於過戶後的產權人,屬於過戶後的產權人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因此,房產贈與的,公證與否都不能改變房子的產權,正確的做法就是將房產進行過戶,過戶到自己的名下才可以保證房子的產權,保證的有效性。
四、婚前父母贈與的財產如果沒有在中明確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的按夫妻共同。 綜上,婚前贈與的為一方的財產。
小編認為,若以結婚為目的的婚前贈禮是可以的,但婚後又出現離婚的狀況而進行財產糾紛,那麼何不如就不要在未結婚時就送大禮,為了不被婚前贈與財產如何分割而煩惱,多來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對自身和以後的配偶都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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