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鑑定結果出來被告不服應在多少天內申請重新鑑定
- 交通事故鑑定律師解答
- 關注:3.06W次
交通事故鑑定結果出來,被告不服應在三日內申請重新鑑定。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託檢驗、鑑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六條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jiaotong/jiandingjieda/3nkwk8.html
交通事故鑑定結果出來,被告不服應在三日內申請重新鑑定。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託檢驗、鑑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