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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的發展趨勢

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的發展趨勢

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的發展趨勢
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 解讀有?
您好,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與保監會等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按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即200元/月。也就是說,就是從7月1日起,購買商業健康險就可抵扣個稅。如果是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也會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按照上述規定,若用人單位有為員工繳交商業保險,則每月應納稅所得額=工資-五險一金-3500-200,每月將會有200元計算不徵收個稅的收入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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