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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什麼房屋可以抵押

針對什麼房屋可以抵押

針對什麼房屋可以抵押
針對什麼房屋可以抵押
可以設定抵押的房地產,如下: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法律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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