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簽訂勞動合同的工資如何計算

簽訂勞動合同的工資如何計算

簽訂勞動合同的工資如何計算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工資怎麼計算

按照《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劃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支付直至簽訂勞動合同前一日,或勞動關係終止前一日。


但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應當計算至滿一年前,也就是說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最長只能計算十一個月。


由於超過一年後,雙方就視為已經簽訂無固按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對於2008年1月1日前已經用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在2月1日前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簽訂的應當自2月1日起支付二倍工資,2008年1月1日之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不能就算二倍工資的。


此時需要注意實際計算的工資究竟是什麼工資,如加班工資、計件工資等等,針對不同型別的工資實際在計算的時候情況是不同的。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線上律師。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pgn5j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