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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未取得產權是否要繳納房產稅

民法典未取得產權是否要繳納房產稅

民法典未取得產權是否要繳納房產稅
民法典未取得產權是否要繳納房產稅
民法典對未取得產權要不要交房產稅沒有規定,而我國目前還沒有開徵房產證,所以房屋買賣不需要交納房產稅,但需要交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房屋買賣;
(四)房屋贈與;
(五)房屋交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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