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二審程式 法律 關注:2.3W次 一審程式違法,二審法院應怎麼處理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證據不足。《行政訴訟法》、裁定:第六十一條第(三)項,也可以查清事實後改判: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可以上訴,或者由於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也可以查清事實後改判,裁定撤銷原判。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 標籤: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二審 法院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19k1d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