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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二審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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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程式違法,二審法院應怎麼處理
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證據不足。《行政訴訟法》、裁定:第六十一條第(三)項,也可以查清事實後改判: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可以上訴,或者由於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也可以查清事實後改判,裁定撤銷原判。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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