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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判程式

法院審判程式

法院審判程式
律師解析:法院審判程式大致可分為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評議和審判五個階段。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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