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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稅率和徵收範圍是什麼?

資源稅稅率和徵收範圍是什麼?

其實大家所生活的地方都是來源於大自然或者是認為的有限資源的,但是作為這樣的資源買賣的在每個地方的稅務局依然會需要徵收稅務的,那麼關於資源稅稅率以及稅務的徵收範圍是如何規定的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資源稅稅率和徵收範圍是什麼?

資源稅稅率

現行資源稅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具體是這樣規定的:納稅人開採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開採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另外,對一些情況還做了以下具體規定:

1)納稅人不能準確提供應稅產品銷售數量或移送使用數量的,以應稅產品的產量或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量為課稅數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與稀油劃分不清或不易劃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數量課稅。

3)煤炭,對於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行銷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課稅數量。以原煤入洗為例,洗煤這一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是這樣計算的: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數量÷入洗的原煤數量)×100%洗煤的課稅數量=洗煤的銷量、自用量之和÷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塊煤、洗末煤等。

4)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原礦,因無法準確掌握納稅人移送使用原礦數量的,可將其精礦按選礦比折算成原礦數量作為課稅數量。選礦比的計算公式如下:選礦比=精礦數量÷耗用的原礦數量

5)納稅人以自產自用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體鹽,按固體鹽稅額徵稅,以加工的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團體鹽,其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稅額准予抵扣。

資源稅徵收範圍

就資源而言,其範圍很廣,我國目前資源稅的徵稅範圍僅包括礦產品和鹽類,具體包括:

1、原油。原油是指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氣。天然氣是指專門開採或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3、煤炭。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原油、天然氣、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5、黑色金屬礦原礦。

6、有色金屬礦原礦。

7、鹽,包括固體鹽、液體鹽(滷水)。這裡所說的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體鹽,是指氯化鈉含量達到一定濃度的溶液,是用於生產鹼和其他產品的原料。

因此,現在大家應該知道了其實生活的很多東西都是來自於這些資源了吧,離開這些大自然或者是人工製造的資源是不法存活的,而且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這些原油、煤炭天然氣和其他的金屬礦物,以及有色或是黑色的礦物,最常用的鹽這些都是需要徵稅的,具體資源稅稅率是根據數量和稅額計算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 徵收 稅率 資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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