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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是什麼

非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是什麼

土地做為我們日常生活最重要的部分,關於土地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的有關規定,完善土地資訊。同時土地根據用途不同所徵收的稅務也就不同,城鎮的土地徵收稅是根據用途的不同,那麼非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又是怎麼樣的呢?下面本站的小編與您一一分析。

非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規定: 第二條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國家稅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地[1988]15號)規定: 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

一、關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土地的解釋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土地,是指在,

二、關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解釋 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 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 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鎮建制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關於徵稅範圍的解釋 城市的徵稅範圍為市區和郊區。 縣城的徵稅範圍為縣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鎮。 建制鎮的徵稅範圍為鎮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非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範圍包括哪些

1、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

2、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鎮建制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3、關於徵稅範圍的解釋:城市的徵稅範圍為市區和郊區。縣城的徵稅範圍為縣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鎮。建制鎮的徵稅範圍為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4、由上述規定可知,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鎮和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物流企業可否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2、通知所稱物流企業,指至少從事倉儲或運輸一種經營業務,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務,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為物流、倉儲或運輸的專業物流企業。

3、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指同一倉儲設施佔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儲存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的倉儲設施。需要注意的是,物流企業的辦公、生活區用地及其他非直接從事大宗商品倉儲的用地,不屬於該通知規定的優惠範圍,應按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綜上所述,非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是在縣城、工礦區域內的土地,這些區域範圍內屬於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統一的進行管理合理分配是對每一位公民應盡的義務。合理保障合法權益是正當行為,土地稅是公民應盡的義務所以是義不容辭的。還需瞭解更多資訊可諮詢本站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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