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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併分立的債務怎麼承擔

公司合併分立的債務怎麼承擔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以及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公司合併分立的債務怎麼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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