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誰承擔 兼併收購 關注:2.93W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標籤: 公司經營 分立 債務 兼併收購 承擔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ongsi/jianbingshougou/lx7no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