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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珠筆簽署的勞動合同合理嗎?

圓珠筆簽署的勞動合同合理嗎?

圓珠筆簽署的勞動合同合理嗎?

有些人可能會比較在意簽署勞動合同期間的一些相關章程,那麼這些人可能就會提出這樣的疑問圓珠筆簽署的勞動合同合理嗎?根據相關的規定,其實我們國家對於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其實用圓珠筆簽字是可以的。具體我們往下看。

一般來說,法律沒有規定籤合同必須使用什麼樣的筆,也就是說,什麼樣的筆籤都不影響效力。

簽訂勞動合同可不是一件輕鬆的事,由於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雙方當事人在勞動相關法規知識和法律知識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職者明顯處於劣勢,因此求職者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面的事項: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於情面關係,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後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利益糾紛後,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字,在文字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籤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後,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於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諮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字鑑定為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麼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為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式、形式必須合法。

文章也充分的解釋了,在簽署勞動合同的時候,我們應該要注意的一些相關的具體事項,其實這也是在提醒那些勞動者們,在簽署勞動合同的時候,也應該時刻提醒一些相關的內容,並且還要細心,圓珠筆簽署的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也就是非常合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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