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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現場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細則

建築施工現場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細則

建築施工現場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細則

建築工人們為了我國的建設發展,有時候工人可能為了公司的工作需要,要派遣到異地進行施工。我國為了調動派遣到異地的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有給工人規定提供薪酬和福利,那麼有關建築施工現場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細則是什麼呢!我想被派遣異地的施工人員,都很關心這個問題,本文小編將為大家介紹有關規定。

建築公司駐外地施工現場人員薪酬福利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公司跨區域發展的戰略要求,明確異地派遣員工薪酬待遇的確定原則,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障本單位業務的順利運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異地派遣,是指因工作需要,兼顧員工發展空間需求,在充分尊重個人意願的前提下,市場工程部調遣正式員工,派往工作地與家庭(戶口)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市(直轄市、自治區),且連續工作時間3個月以上(含3個月)。

第三條 員工異地派遣前,市場工程部應向員工說明將提供的薪酬、福利水平或標準。

二、薪酬福利待遇

第四條 異地派遣員工月工資標準,根據員工應承擔的崗位工作職責,考慮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地域、專案規模、工作難度、勞動力市場的價格水平等差異因素,由市場工程部與合作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 異地派遣員工的薪酬結構統一為原工作所在地月應發工資額+(異地派遣月工資標準―原工作所在地月應發工資額)。

第七條 員工異地派遣後,在原工作所在地執行的月工資、福利等待遇及發放方式保持不變。

第八條 異地派遣員工的月工資、勞動保護、辦公用品等費用全部由合作方承擔,其中月工資必須由合作方按月匯入該員工在市場工程部指定的銀行卡帳號,由市場工程部及時核算發放。

第九條 員工在異地派遣期間,食宿由合作方統一安排。

第十條 員工異地派遣時間達到3~6個月(含6個月)可以享受1次休假;超過6個月的,每年可以享受2次休假。每次休假時間及交通工具由異地派遣員工與合作方商定,並以電子郵件形式提前報市場工程部批准。交通費用由合作方負責報銷。

三、異地派遣員工的管理

第十一條 員工外派期間,接受市場工程部和駐外專案部的雙重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給予晉級、加薪、嘉獎的機會。

第十二條 因氣候環境等原因出現工程停工現象,從而導致異地派遣員工歇崗,其歇崗期間的工資由合作方支付,發放標準由市場工程部與合作方協商確定。異地派遣員工因工程停工而返回公司的,遇到合作方不能及時支付歇崗工資情況時,按原工作所在地月應發工資額的60%發放工資,待工程恢復施工後,與合作方進行歇崗工資結算。

第十三條 異地派遣員工停止外派回到公司後,其外派薪酬福利政策也隨之取消,在沒有接到新的外派任務期間,執行公司歇崗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異地派遣員工應嚴格遵守派駐當地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正確履行職責,自覺維護公司的形象和利益。員工發生任何違規、違法、違紀行為,按派駐當地和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之日起正式實施。此前已派遣到異地工作的員工,其工資待遇由市場工程部負責向合作方落實。

建築施工現場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細則是要根據派遣到異地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所承受的崗位職業,以及專案規模,工作難度等因素是由市場工程部和合作者雙方進行協商確定。異地派遣後的工人施工工資一般為原工作所在地月應發工資額+(異地派遣月工資標準-原工作所在地月應發工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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