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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心臟病死亡賠償專案是什麼?

在工地心臟病死亡賠償專案是什麼?

在工地心臟病死亡賠償專案是什麼?

一、在工地心臟病死亡賠償專案是什麼?

可以要求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待遇,上班時間突發心臟病死亡的,應視同工傷。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在工地受工傷多久可以獲得賠償?

工傷賠償需要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兩個程式後,才能賠償,由於存在地區間差異,具體的時間不好一概而論。

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做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在工地因心臟病的死亡賠償專案是撫卹金,工亡補助金,喪葬費,不同的地區認定工傷之後,支付工傷賠償款的時間是不一樣的。工傷的賠償款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按照勞動者的工傷等級來確定,需要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醫療費,誤工費,必要的營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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