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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審查建設工程合同的發包人和承包人的主體資格

如何審查建設工程合同的發包人和承包人的主體資格

首先,建設工程合同主體應具有一定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一般應為法人單位。
二是資質證書。所承包的工程範圍應與該企業的級別範圍相符。
三是承包人在施工所在地建築管理部門辦理的施工許可手續。外地施工企業進入本地區施工,應根據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許可證。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建築工程實行招標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築工程發包給依法中標的承包單位。
建築工程實行直接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築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如何審查建設工程合同的發包人和承包人的主體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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