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房產糾紛 >房產的糾紛 >

沒有登記是否有效 房屋作為抵押物

沒有登記是否有效 房屋作為抵押物

房屋作為抵押物,沒有登記是否有效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房屋等不動產進行抵押,必須簽訂書面的抵押擔保合同,且必須到不動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之後才能生效。
抵押合同中一般包括有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等內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
標籤: 登記 房屋 抵押物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fangchan/fangchandejiufen/5n9yx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