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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律師——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子女名下起訴確權案例

房產律師——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子女名下起訴確權案例

北京房地產專業律師靳雙權專業代理二手房買賣、借名買房、房產繼承、確權、騰退房屋、公房糾紛、央產房、軍產房等房產糾紛案件。從業十五餘年,帶領專業房產法律團隊,辦理了大量房地產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訴訟經驗,現將這些案件改編為案例,希望可以幫助到讀者。(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絡我們予以撤銷。)

房產律師——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子女名下起訴確權案例

原告訴稱

趙某娟向本院提出如下訴訟請求:判令位於北京市一號房屋歸趙某娟所有並由趙某娟使用。

事實與理由:趙某娟與趙某君系母子關係,2018年10月9日雙方簽訂協議書,約定趙某娟借用趙某君的名義購買位於北京市一號房屋,房屋暫登記在趙某君名下,趙某娟實際享有房屋權益。該房屋的購房款全部由趙某娟支付,房屋也一直由趙某娟居住,該房屋現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故請求法院確認該房屋歸趙某娟所有。

 

被告辯稱

趙某君辯稱:不同意趙某娟的訴訟請求。趙某娟所述情況雖然屬實,但該房屋登記在我名下,我因結婚需要用房,故我與趙某娟協商由我出資讓趙某娟另租房居住,因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所以趙某娟將我訴至法院。

 

法院查明

趙某娟與周某丹原系夫妻關係,趙某君系二人之子。

2018年10月9日,趙某娟(甲方)與趙某君(乙方)簽訂《協議書》,就位於北京市一號房屋(以下簡稱涉案房屋)購房一事達成如下約定:1.房款1060000元由甲方支付,甲方應在支付購房款時將該筆款項及時轉賬至乙方賬戶中;2.房屋產權暫時登記在乙方名下,但實際產權歸甲方所有,房屋由甲方居住使用,乙方不享有任何權益;3.如甲方需要,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過戶期間所產生稅費,由甲方承擔;4.若在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時,乙方結婚,則該房屋不屬於乙方及其配偶的財產。

2018年10月10日,趙某娟通過銀行賬戶向趙某君轉賬匯款1060000元。

庭審中,趙某娟提交涉案房屋物業管理費發票,證明涉案房屋由其居住使用。

經詢,趙某君對上述情況均表示認可,但不同意涉案房屋由趙某娟佔有使用。

另,趙某娟提交的涉案房屋不動產權屬證書,附記載明:安置家庭自取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憑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後可按市場價格上市交易,不補交土地收益。趙某娟稱因涉案房屋不滿足上市交易條件,故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庭審中,經本院釋明,趙某娟堅持以物權確認糾紛為由提起訴訟,並堅持要求確認涉案房屋歸其所有。

 

裁判結果

駁回原告趙某娟的全部訴訟請求。

 

房產律師靳雙權點評

根據趙某娟的陳述,其借用趙某君的名義購買了涉案房屋,雙方之間系借名買房的合同關係。現涉案房屋登記在趙某君名下,如趙某娟希望獲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權,應通過合同之訴要求趙某君履行合同義務,協助其辦理過戶手續。趙某娟在趙某君尚未履行合同的情況下,直接要求法院確認涉案房屋歸其所有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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