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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電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資訊系統實施管理辦法(試行)

郵電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資訊系統實施管理辦法(試行)

郵電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資訊系統實施管理辦法(試行)

郵電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資訊系統實施管理辦法(試行)

為全面加強對郵電固定資產投資的巨集觀管理,部建立了“郵電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對郵電固定資產投資專案從立項至建成投產全過程的所有資訊實行全面、系統、準確地跟蹤管理。

頒佈單位:資訊產業部(含郵電部)(已撤銷)

文       號:暫無資訊

頒佈時間:1995-10-11

實施時間:1995-10-11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一、系統的作用

(一)對全行業郵電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結構、效益等資訊進行定期採集、分析,為投資的巨集觀決策提供依據。

(二)反映郵電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執行、完成及需求情況,為檢查和編制投資計劃提供重要資訊。

(三)及時反饋部屬重要專案的工程進展情況,如計劃安排、完成以及資金到位等資訊,為加強部屬重要專案的管理和決策提供依據。

(四)對郵電固定資產投資活動中存在的帶有方向性、戰略性以及結構性等重要問題進行分析和預測。

二、管理範圍和內容

本系統中所有資訊的來源均從專案資訊中提取。因此必須填列專案的所有資訊。按現行的管理職責劃分如下:

(一)基建大中型和技改限上專案(含國家重點建設專案)

(二)部管小型專案

(三)省內二級幹線傳輸專案

(四)省會城市市話專案

(五)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省管專案(除3-4以外)

以上範圍內的專案,按專案管理,將專案資訊報部。每月2日前將其中第1項中的跨省(區)國家重點建設專案,按部給定的統一標識報部;其他專案資訊在省局均彙總成報表形式報部。其餘專案資訊按部要求的時間報部。各省郵電管理局可根據需要自定地(市)、縣上報省局專案的限額。

專案資訊反映建設專案從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年度計劃安排、計劃完成、直至竣工驗收的全過程資訊。指標內容分為八類,共232個指標。

三、資訊採集與傳遞

本系統對資訊採集和傳遞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逐級上報的原則。

(一)指標體系

本系統將郵電投資計劃與投資統計的指標合為一套指標。指標體系設計的原則是全面、系統、動態和實用。實行統一的指標設定、統一的輸入、輸出表式、統一的資訊分類編碼、統一的指標解釋四個方面的標準化。指標體系是根據部巨集觀管理需要設定的,各省局根據本身需要可以增設指標,但不能變更和影響部定指標。上報部時必須按部統一的要求填報資料。

(二)資訊採集

資訊採集的質量是系統執行的基礎。為保證資訊的準確和及時,要求所有專案的資訊必須以“郵電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資訊系統指標解釋”的口徑填報。根據各級管理部門確定的專案管理限額,凡屬要求錄入的資訊,業務人員都要認真稽核及時錄入。

(三)資訊傳遞

省-部級:利用全國公用分組交換網,採用專案報送和彙總報表相結合的傳遞方式。

省郵電管理局:建立省局區域網。利用區域網將省局相關業務處室的微機聯接,做到分別錄入、資源共享。

地-省級:利用省內數字傳輸網路,報送方式省局自定。

四、組織管理和職責分工

郵電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資訊系統的組織和協調工作由部計劃建設司負責,部資訊中心提供技術支撐。各省局投資計劃管理部門都要將資訊系統的建立和執行,做為計劃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為加強投資巨集觀管理的重要手段認真抓好,並由主管投資工作的領導同志負責組織和協調。

(一)投資計劃管理部門的職責

1.具體組織本省局內的系統建設和試執行工作。

2.對投資專案進行清理稽核,實行規範化管理。

3.負責組織原始資料的採集、稽核和錄入。

4.由於各省局機構設定不同,系統覆蓋的業務範圍有的省局涉及到幾個處室,為保證資訊的完整和及時,省局投資計劃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與資訊部門及相關業務處、室的工作,並將系統需填報的錄入指標落實到具體處室和業務人員,如業務人員工作有變動,請及時告部計劃建設司。

5.負責省內的投資計劃、統計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

(二)資訊部門的職責

1.負責部-省以及省內投資資訊的傳送和接收工作。

2.建立省內資訊傳輸網路,配置系統所需的裝置。

3.建立省局內聯接相關業務處(室)終端的區域網。

4.做好系統軟、硬體的維護和技術諮詢。

5.負責省內系統維護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

本系統提供給各省管局的軟體屬於源程式,僅限於部內使用。關於系統軟體版本的修改和升級,由部統一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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