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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派遣用工工傷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非全日制派遣用工工傷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一、非全日制派遣用工工傷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非全日制派遣用工工傷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非全日制派遣用工遭遇工傷事故的,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另有約定的除外。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十條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被派遣勞動者在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鑑定時,用工單位應當負責處理職業病診斷、鑑定事宜,並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鑑定所需的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提供被派遣勞動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工傷認定的標準是怎樣的?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因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事實上,即使非全日制用工不屬於派遣關係,用人單位也需要給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如果屬於派遣關係,勞務派遣單位有義務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發生意外事故後,如果被認定成工傷,絕大多數的賠償責任都是由社保機構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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