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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侵犯相鄰權需要要求對方拆除掉嗎

違章建築侵犯相鄰權需要要求對方拆除掉嗎

一、違章建築侵犯相鄰權需要要求對方拆除掉嗎

違章建築侵犯相鄰權需要要求對方拆除掉嗎

搭建構築物未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該構築物的存在並無合法依據。根據露臺改建後的狀況並結合生活常識,被告在露臺上搭建構築物後,構築物頂面與房屋窗戶的距離更為接近,對房屋存在更大的安全隱患,並且在下雨等特殊情況下所產生的噪聲,對居住於房屋的主人影響更大。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一條: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裝置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二、違章建築包括那些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的,適用本法關於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規定。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在挖溝蓋房時,與鄰居的房屋和其他房產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得影響鄰居的房屋地基,不要將屋簷水或自來水倒入鄰居的土地或房屋,或影響他人的通風和照明或生活;相鄰方的竹木根、枝條全部越界,影響他人房屋的通風、採光、建築牢固和正常使用的,對方有權責令其砍斷根枝或砍掉竹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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