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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商標合同風險有哪些?

請問商標合同風險有哪些?

在這個高速發展的社會中,什麼都是可以存在合作,以及買賣,那麼就會存在風險。其中有關商標合作就有一定的風險存在。那麼商標合同風險是什麼?其存在的風險有哪些?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請問商標合同風險有哪些?

商標合同風險主要存在以下幾點:

1、一個商標兩次轉讓商標轉讓人與第一個受讓人締結商標轉讓合同之後,隱瞞上述事實又與第二個受讓人締結商標轉讓合同,從合同的角度分析,首先第一個商標轉讓合同成立並生效,而第二個合同則屬於可撤銷的合同(由於商標轉讓人向商標受讓人隱瞞了已與他人在先締結商標轉讓合同的事實),如果第二個商標受讓人知道商標轉讓人所隱瞞的事實後,並不行使撤銷權,則第二個商標轉讓合同也有效。對此,第一個商標受讓人有權要求商標轉讓人繼續履行商標轉讓的義務,如辦理註冊商標轉讓手續。而第二個商標受讓人只能要求商標轉讓人承擔不能履行商標轉讓的違約責任。

2、待轉讓的商標已經設定了負擔有的準備轉讓的商標已經被商標權利人設定了質押、或者已經被許可給其他人使用(並在商標局備案登記)、或者已經被其他人提出撤銷申請等,上述負擔會嚴重影響到商標的順利轉讓。例如,關於“奧妮”商標轉讓而產生的糾紛即如此。本案中,廣州立白公司花費巨資受讓取得了“奧妮”商標,但是確沒有注意到之前“奧妮”商標權利人已經將該商標獨佔許可給了香港一家公司,並且這種許可已經備案。如此,則對於“奧妮”商標究竟應當由誰來使用出現紛爭。其實如果廣州立白公司在受讓“奧妮”商標之前,進行商標的查詢,就比較容易發現準備買入的“奧妮”商標是否已設定了負擔,從而為其是否買入或者是否以如此高的價錢買入提供參考。正是由於缺失了上述查詢,所以才導致出現大的紛爭。

3、待轉讓的商標已經到期而未續展的商標受讓人在受讓商標之前,一定要查詢確認該商標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在註冊證上有註明。如果該商標正處於續展期或者寬展期,則要在合同中約定雙方辦理續展的義務。如果該商標已經過了寬展期,就不能再要了,千萬不能馬虎了事,從而導致商標轉讓申請不予核准。

不管是從事怎樣的工作,都是有一定的風險。承擔一定的風險,不僅可以鍛鍊自身的毅力,同時也可以發現自身的不足。有關商標合同風險這一問題就給出以上幾點解答,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大家前來諮詢,同時也歡迎大家提出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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