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假期规定 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关注:1.88W次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标签: 劳动纠纷 假期 流产 劳动保障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laodongjieda/baozhangjieda/d4w1k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