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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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餐飲服務提供者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不得轉讓、塗改、出借、倒賣、出租。
《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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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餐飲服務提供者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不得轉讓、塗改、出借、倒賣、出租。
《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