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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宅基地配偶有份嗎

父母宅基地配偶有份嗎

父母宅基地配偶有份嗎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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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遺產配偶有份嗎

沒有。不屬於法定的繼承人。

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下可以作為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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